来信内容:
销售瓶装红酒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?有没有什么依据
答复内容:
李**:
您好!您的来信已收悉,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:“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但是,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,不需要取得许可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,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”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后即可销售。
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承办单位:食品经营处
联系电话:028-86618631
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3月22日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